你很特別 by Max Lucado
微美克人是一群小木頭人。他們都是木匠伊萊雕刻成的。
他的工作室座落在一個山丘上,從那兒可以俯瞰整個微美克村。
每一個微美克人都長得不一樣。有的大鼻子,有的大眼睛;
有的個子高,有的個子矮;有人帶帽子,有人穿外套。但是他們
全都是同一個人刻出來的,也都住在同一個村子裡。
你很特別 by Max Lucado
微美克人是一群小木頭人。他們都是木匠伊萊雕刻成的。
他的工作室座落在一個山丘上,從那兒可以俯瞰整個微美克村。
每一個微美克人都長得不一樣。有的大鼻子,有的大眼睛;
有的個子高,有的個子矮;有人帶帽子,有人穿外套。但是他們
全都是同一個人刻出來的,也都住在同一個村子裡。
世界的最後一晚 來源:網路流傳 我在一所工業技術學院改制成的大學兼課,教大一英文,近兩三年來固定選用一種叫成功(Success)的原文教科書。今年,破天荒教到一班英文能力分班下的高段班,我決定拿成功系列裡最難的一本來當教材。備課時,課本裡的最後一課吸引了我,因為它的標題叫作世界的最後一晚。文章作者名 叫Ray Bradbury,像這種文章當然是科幻短篇,特別的是,它寫得幻而不科,沒有高科技,不關乎外星人或殞石,筆調文藝得讓學理工的大學生覺得不夠炫,不夠刺激。尤其文章的配圖居然是一幅手繪的居家景象:四口之家晚上共聚一堂,媽咪在喝咖啡,爹地倒咖啡,兩個女兒在客廳地毯上排積木。 數十位廿歲出頭的學生向我抗議:這幅插圖有沒有擺錯?世界的最後一夜只有這樣? 做為一個有家有孩子的中年人,我卻深受文章感動。它假想的情境是:地球上所有的成年人都同時做了一個夢,夢裡大家清楚知道,不久後的某一晚,就是地球的最後一夜了。 故事的主題,就是這一家如何度過最後一晚。兩夫婦還是把碗筷洗得乾乾淨淨,還是把孩子送上床道晚安,在此當中,兩人不停地對話,好像要把握機會把話說完。兩人上床時,特別感覺到:能夠睡在乾淨清爽的床單上,其實就是一種幸福。 為妻的忽然想到廚房水龍頭沒扭緊,連忙奔下樓關水,再回到床上時,兩人相對失笑:地球都要毀滅了,居然還忙著關水。兩人最後的對話是,互道:Good Night! 特別令人感動的是丈夫說的一段話:妳知道嗎?除了妳和兩個女兒,其實也沒什麼好留戀的。我從來不曾真正喜歡這座城市,也不喜歡我的工作,或者任何妳們三個以外的事特。如果真要說捨不得,恐怕只有四季的轉換,熱天裡一杯冰得透透涼涼的水。 還有,我喜歡熟熟睡著的時候,美哉斯言。我對學生說,這段話點出人生的真正價值所在。享受四季的轉換就是能和大自然和諧相處;愛喝暑天的一杯冰水代表的是健康的身體和簡單的欲求;能沈沈睡去表示心中坦蕩無慮;至於留戀妻女,可不就是對親人的愛嗎?有些學生問我,世界都快滅亡了,文章裡的主角怎不去做些特別的,值得大書特書的事情?為何所談都是枯燥例行的瑣事? 其實真正的幸福,就是每天準時上下班,下班後能跟愛人一起,看書、看電視、聊聊今天然後一起相擁入眠...看似例行的瑣事,其實是最幸福的事。而最難的事,是如何將最平凡的事,持續地維持;將最幸福的事,永遠的珍惜所以本篇說的概念,是最難的概念,也是所有的高科技,無法闡述的事... |
哈囉親愛的大家
其實今天聚會完我很內疚. 真的很對不起大家. 雖然可能很多人看不出來, 不過我今天真的病得滿重的. 我的頭真的很痛, 眼球也很痛, 喉嚨也很不舒服. 我完全沒辦法專心帶領今天的小組. 可能很多人會覺得今天的小組沒學到東西, 或很無聊之類的. 真的很對不起大家.
今天提到一個問題, 是有關信耶穌. 我從小在基督徒的家庭長大, 我就是基督徒. 嗎? 我爸是牧師, 從小上教會, 在17歲以前, 我都自己覺得我是個基督徒. 因為我每個禮拜去教會, 很多很好聽的聖經故事我都可以到背如流, 我很喜歡唱也很喜歡聽敬拜的詩歌, 而且我也相信上帝的存在, 我也知道耶穌為我而死. 所以, 我是個基督徒. 從這些理由看來, 好像我很符合這個所謂”基督徒”的頭銜. 可是當我在17歲, 第一次真正的被耶穌的愛給觸摸到之後, 我發現過去的我錯了. 我頂多是”看起來”很像是個基督徒.
我有post 那個模仿Mac的廣告 Christian vs Christ-follower. (沒看得快去看!HAHA) 在17歲沒神的愛給觸摸到的我第一次真正的發現, 現在的我才是真的基督徒. 一個跟隨耶穌基督的門徒. 耶穌是我的老大, 愛我的老大, 我心甘情願跟著他. 他可以滿足我, 他可以幫助我, 最重要的是, 他愛我, 更願意為了救我, 心甘情願的被釘在十字架上. 祂給我看到希望. 我知道跟著他就對了. 當然一路上可以還是會遇到很多不如意的事情, 常常還是會受不了誘惑, 又走歪了路. 不過就像josh今天講的, 一個禱告就能把你帶回到神的面前. 而且我也看見, 神如何一步一步的改變我. 從一個在教會自閉的人轉變成一個活潑主動(well..主動我還在學習當中!HAHA)的人. 從一個老師眼中的問題學生, 以翹課感到驕傲, 對未來放棄的人, 逐漸的轉變成現在的我. 跟著耶穌 真的可以把不可能變成可能. 曾經, 連上個college 對我來說都是奢侈. 如今卻在神的帶領幫助之下進了大學. 曾經, 看著書只會睡著的我, 現在卻可以享受讀書的樂趣. 真的很感謝上帝. 當然, 現在的我依然不完美. (實際上, 歷史上只有耶穌是個100% perfect 的人0_0) 可是我知道, 當我把我的生命交給耶穌的時候, 他保證會帶領我變得更好, 給我更豐盛的生命.
這是我短短的見證. 我的重點是, 基督教, 不是一個宗教, 是你跟神之間的關係. 是我自己跟上帝的關係. 是和我的爸爸媽媽沒有關係的. 他們就像是個媒人, 把耶穌把福音介紹給你, 剩下的就得看你自己如何去跟神建立好的關係. 當你們的關係越好, 當你越來越認識耶穌的時候, 我保證, 你也會和我一樣 totally fall in love with Him. 心甘情願的當他的follower.
至於要怎麼更認識祂, 其實真的很簡單很簡單. 主要就是看我們自己有沒有辦法持之以恆的做下去.如果我喜歡一個女生, 我想要更多更多的認識她. 我一定首先得花時間跟他在一起. 所以跟神建立更親密最簡單也最有效的方法也就是, “花時間跟上帝一起.” 每天花點時間唱歌敬拜讚美上帝, 花點時間讀讀秘技-聖經, 和花點時間禱告, 陪上帝講講話聊聊天. 最重要的一點, 神是看我們的心的神. 祂看重的不是我今天花多少時間陪他(當然底線是你願意花時間跟他在一起啦!), 他最在意的是我的心. 我的心是不是愛著他就像他愛著我一樣, 有沒有fully focus on Him. 我有一個女朋友. 因為我愛她, 所以我會想花時間跟他在一起. 跟他培養感情, 讓彼此更認識對方. 而且因為我真的愛她, 所以我不會只有跟他在一起的時候才喜歡他, 而是在任何時間地點都喜歡她. 也唯有這樣, 兩個人的感情才能堅固牢靠. 我們對神的愛, 也應該是這樣!!!!
我們一起加油吧!! 我會每天為你們禱告, 讓你們在每天的生活都能經歷到神的同在, 經歷到他的愛. 然後, 我真的很愛妳們大家. 真的! Hahaha
PS. 文筆不是很好, sorry sorry. 不過我是真的很想讓妳們知道, 耶穌愛你, 就像愛我一樣; 耶穌能幫助你, 就像幫助我一樣; 耶穌可以改變你的生命, 就像改變我的一樣; 耶穌可以給你看到希望, 就像我的生命有了盼望一樣!!!!!
In Him,